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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意见

  (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急剧膨胀,城市发展给区域生态系统造成了巨大压力,也使目前生态状况远远不足以承担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突出表现在:
  1.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严重动摇了区域生态基础。由于缺水、植被发育不良、土地干旱严重、地下水潜水水位大幅度下降等原因,导致了本市生态系统脆弱,不能有效抵御和缓解风沙、干旱等自然灾害,并造成城市地区恶劣的生态背景。
  2.土壤尘污染成为影响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方面。冬春季郊区农田裸露和城市裸地也是大风扬尘的重要来源之一,平原地区较差的植被难以充当城市地区的生态屏障和缓解外来沙尘的影响。
  3.绿化造林工作任重道远。山区绿化面积仅为60%,平原地区刚超过20%,而且中幼林比例大,涵养水源能力差,水土流失仍较严重,山区存在着山洪、泥石流的潜在威胁。
  4.广大农村地区生态基础较差。土地开发强度大,种植业发达,廉价消耗大量的水资源,农业生产过度依赖化肥和化学农药,部分地区仍然使用污水灌溉,畜禽粪便和农作物秸杆没有得到有效利用,造成土壤污染,农产品安全问题令人担忧。
  5.村镇地区基础设施不发达。污水、垃圾没有得到有效处理,居民生活环境较差。
  6.山区矿产资源的无序开发与粗放式经营导致了生态破坏。“五小”企业等屡禁不止。旅游业环境管理水平偏低,对自然景观和当地环境造成破坏的现象十分普遍。
  7.城市中心区绿地总量不足,分布不均,水面面积小,城市生态系统还不能适应城市性质和功能的需要。
  8.社会生态保护意识不强。重建设轻管理、重开发轻保护的思想还在一些部门和人员当中流行,有关生态保护管理制度长期得不到落实,加剧了生态脆弱地区不能有效治理、生态良好地区不能有效保护的状况。
  二、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为改善北京市生态环境质量,必须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举,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完善法规,加大投入,充分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先进技术手段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环境首善之区。
  (二)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遏制生态环境的破坏,减轻环境污染和自然灾害,维护城市生态环境安全,促进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实现城乡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确保全市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近期目标。到2005年,市区水体、大气及声环境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城市和郊区生态系统初步实现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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