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七十一号)
2002年3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2年3月21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的决定
(2002年3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对《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删去第三十四条。
二、删去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