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专利工作
高新技术产业是市场竞争的制高点,自主专利权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核心。要强化自治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自治区高新技术工业园区的专利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专利管理体系,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成具有自主专利权的高新技术开发及产业化基地。
着力抓好高新技术企业的专利工作,建立完善高新技术企业专利管理和保护评价体系,凡是高新技术企业都应至少拥有一项有效专利技术。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时,把拥有自主专利权的产品和技术作为重要条件之一,并作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考核内容。
八、加大专利执法力度,强化专利保护
要制定我区《专利管理条例》及相关办法,实现专利管理科学化、法制化。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干扰。司法部门与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要密切配合,依法审理和查处专利权侵权案件,公正、及时地处理专利纠纷案件,制裁各类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自治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与公安、工商、技监、内贸、海关等部门要加强执法协作,提高专利执法成效。要严厉打击技术贸易、商品流通和广告传媒等领域里的冒充专利行为,并逐步建立起社会监督网络,建立对假冒和冒充专利举报制度,奖励举报人员。切实维护专利权人及公众的合法权益,司法、科技管理和管理专利的部门要通力协作,共同营造有利于科技进步的专利保护法治环境,不断提高全区的专利保护水平,为促进、激励、保障技术创新提供基本法律保障。
九、加强专利信息的开发和利用
要充分利用专利信息,建立“科研、新产品开发立项专利文献检索制度”,提高专利工作住处化、网络化和自动化水平,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重复投资和侵权行为的发生。凡是政府财政资助的科技项目,以及申请国家、自治区、地州市各类应用开发和新产品开发计划项目立项的,都需提供自治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认定的检索机构出具的专利文献检索报告。有关投资立项与进出口项目,以及技术引进项目、工业产品创新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等的立项,项目审批部门应把专利文献检索报告作为审批立项的必备条件。应加强科技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专利信息跟踪,项目承担单位要及时追踪国内外研究发展动态,不断调整研究战略。对能形成自主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应及时确定国内外保护措施,并随时监控。因过错造成知识产权国有资产流失的,应追究项目承担单位责任。
十、建立专利中介技术服务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