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旅游局关于废止原市旅游管理局
制定的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01年9月28日 深旅字〔2001〕28号)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意见》(深府〔1999〕147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对1999年12月31日前由原市旅游管理局制定并执行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关于深圳市旅游酒店(宾馆)试行定点管理的通知》(深贸旅字〔1998〕24号)等7件规范性文件,被废止的文件不再继续执行。现将被废止的文件公布如下:
1.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出境(国)旅游市场管理的通知(深旅字〔1995〕10号)
2.关于在我市旅游涉外饭店试行《旅游涉外饭店计算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规范》的通知(深旅字〔1995〕52号)
3.关于对我市旅行社实行计划指标考核的通知(深旅字〔1996〕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