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关于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省直18个单位公布废止的政策措施
(2002年2月26日)
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程清理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意见》(厅(2001)50号)的要求,省直有关单位对与贸易有关和影响贸易的政策措施进行了全面清理,废止了一批与世贸组织协定和我国对外承诺不相一致的政策措施。省国土资源厅、省物价局等18个省直单位首批废止了291件政策措施。具体政策措施目录及文号如下:
省国土资源厅废止59件
1、印发《关于实施<建设用地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的通知 皖土(规)字(1988)第067号
2、转发蚌埠铁路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用地管理的报告函》 皖土(籍)字(1988)第080号
3、关于城镇房屋交易和城镇综合开发建设中土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皖土(籍)字(1988)第087号
4、关于加快城镇土地使用权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 皖土(籍)字(1988)第148号
5、关于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用地审批工作的意见 皖土(建)字(1988)第151号
6、关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提取和使用征地管理费的通知 皖土(建)字(1988)第159号
7、关于改进
建设用地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皖土(规)字(1989)第028号
8、关于请交纳土地申报登记费的通知 皖土(籍)字(1989)第034号
9、关于收取征地管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皖土(建)字(1989)第065号
10、关于铁路部门土地申报、登记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 皖土(籍)字(1989)第067号
11、关于贯彻
落实土地开发利用计划的通知 皖土(规)字(1989)第082号
12、关于煤矿用地使用权申报登记问题的复函 皖土(籍)字(1989)第092号
13、关于加强窑厂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皖土(建)字(1989)第100号
14、关于开发荒废地为建设用地的若干意见 皖土(规)字(1989)第110号
15、关于强化建设用地管理进一步做好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的通知 皖土(建)字(1989)第114号
16、印发《
土地违法案件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皖土(籍)字(1990)第017号
17、关于调整劳改劳教单位土地登记和勘测丈量收费标准的通知 皖土(籍)字(1990)第047号
18、关于调整水利用地申报登记收费标准的通知 皖土(籍)字(1990)第057号
19、安徽省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暂行办法 皖土(籍)字(1990)第088号
20、关于补办征地手续耕地占用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皖土(建)字(1990)第089号
21、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皖土(籍)字(1990)第137号
22、
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皖土(籍)字(1991)第006号
23、关于回收借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及补偿问题的复函 皖土(籍)字(1991)第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