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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工业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的通知

  (一)国有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的目标。力争到今年年底,亏损企业减少三分之一,亏损额同步降低三分之一,遏制亏损上升势头,巩固三年扭亏脱困成果。
  (二)国有企业扭亏脱困的重点。按隶属关系主要是省属和地县企业;按地区分布主要是兰州市、酒泉地区、天水市和陇南地区;按亏损额主要是国有大中型企业。
  (三)国有企业扭亏脱困的原则。抓重点亏损企业和抓面上一般亏损企业相结合;按《破产法》破产和利用国家政策实施破产相结合;抓亏损企业改革脱困和支持有市场有效益企业的增产、增销、增效相结合。
  三、采取有效措施,坚持不懈地抓好扭亏增盈工作
  (一)明确扭亏责任,实行企业厂长、开户行长、主管厅局长(地县经贸委负责人)、分管省长、(专员、市长、州长、县长)“四长”负责制,将扭亏增盈的措施落到实处。企业是主体,凡是亏损企业,厂长、经理、董事长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扭亏方案,承担实施扭亏的主体责任。经贸委、行业办、集团公司要加强对所属亏损企业扭亏工作的指导,帮助解决方案实施中有关资产重组、土地变现、注册登记、清产核资和整顿班子等方面的有关问题。开户行长应负责监督企业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帮助盘活资产,对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的“两有”产品按有关政策封闭贷款,帮助处理经国家批准后的核呆坏帐等。分管省长负总责,对需要省政府决定的资产处置、管理体制变更等重大事项,先进行专题研究,再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二)分类制定扭亏方案,“一企一策”。对产品有竞争力,但由于管理不善、决策失误等原因而造成亏损的企业,要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选用优秀经营者,通过加强企业管理扭亏。对负债高、亏损大、整体扭亏困难大的企业,要采取内部优化重组,将部分车间,部分生产工艺设备,部分有竞争力的新产品,或有增长潜力的多经三产试行“一企两制”,有些也可以利用土地变现进行重组,通过分块搞活、分块创新扭亏。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包袱沉重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加大重组、兼并和破产力度。逐步使国有经济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已列入国家破产计划的,要抓紧动作,年内没有特殊情况的尽快进入程序。对难以列入国家计划的中小企业,搞好职工安置方案,实施依法破产,通过资产重组从源头上消亏。同时,要用足用活国家减债、减负、减员的政策,做到扭亏增盈与国企战略重组结合起来,减员与减亏结合起来,分块扭亏与体制创新结合起来,存量盘活与增量投入结合起来,资产重组与源头消亏结合起来,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结合起来。
  (三)转换经营机制,强化企业管理。对已实行产权制度改革任务的国有企业,要加快机制创新。规范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增强企业的内在活力和动力。要制定符合自身实际和市场要求的企业发展战略、技术创新战略和市场营销战略,实行科学决策。要抓好成本、资金和质量管理。积极借鉴和推广“成本倒推法”、大宗原材料和设备“比价采购”等管理办法,努力降低生产成本;加强现金流量管理,大力压缩产品资金和应收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坚持质量第一,抓好全员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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