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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四川省婚前医学检查管理办法》的决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
(第64-1号)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四川省婚前医学检查管理办法>的决定
》已经2001年12月17日省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张中伟
2001年12月31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
《
四川省婚前医学检查管理办法
》的决定
(2001年12月1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通过
省人民政府令第64-1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决定对《
四川省婚前医学检查管理办法
》作如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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