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残疾人生活状况明显改善。6790名残疾人享受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5497名特困残疾人享受补助政策,2138名待业残疾人享有月生活补助。通过制定和实施
残疾人扶贫攻坚计划,使14529名农村残疾人摆脱了贫困。9个有农业人口的区县通过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及定期补助和临时救济政策,使5856名贫困残疾人改善了生活状况。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送温暖办实事,使残疾人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六)残疾人文艺、体育、宣传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残疾人文艺、体育、宣传各项综合指标从1997年起连续三年被中国残联评为第一名。成立了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特殊艺术委员会,组建了残疾人艺术团,培养了一批文艺骨干,两次获得全国文艺汇演总分第一名。残疾人群众体育纳入全民健身活动。建立了18个训练基地,培养骨干运动员140多名。在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残运会、第七届远南运动会、第十一届悉尼残奥会上,本市运动员共获得金牌73枚、银牌39枚、铜牌42枚,为首都争得了荣誉。宣传媒体刊播残疾人工作稿件由“八五”期间的每年100篇左右,增加到每年800余篇。
(七)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扶贫、康复、无障碍建设、生活保障等重点工作先后制定了15个与法律、法规配套的政策和规定;各级政府完善了对残疾人进行照顾的措施;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八)社会环境更加文明。各级党委、政府关心残疾人,重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人道主义得到弘扬,社会对残疾人的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残疾人自强和志愿者助残活动广泛开展,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进一步形成;制定实施了《
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规定》,新建城市道路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部落实了无障碍设计和建设。社会环境的改善,为残疾人广泛参与社会创造了良好条件。广大残疾人把党和政府、社会的关心变成动力,努力提高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积极参与社会生活,在各条战线上,为首都现代化建设做出了贡献。各行各业涌现出了一批富有时代精神的先进人物和自强模范,一批残疾人经过培养和锻炼,走上各级领导岗位。残疾人作为残疾人事业的主体,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的全面完成,使本市残疾人事业上了一个新台阶,为新世纪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也同时面临一些问题,主要是:残疾人状况和社会平均水平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残疾人参与社会活动的环境和条件仍有待进一步改善;服务设施还不适应事业发展的需要;残疾人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等。进一步发展残疾人事业、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仍然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