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天津市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办法》的决定
天津市人民政府令
(第51号)
《关于修改<天津市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办法>的决定》已于2002年1月4日经市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市长 李盛霖
二00二年一月十八日
关于修改《天津市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办法》的决定
市人民政府决定对《
天津市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办法
》(1997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01号)作如下修改:
将八条删除。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