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继续对44家A类企业实行先放后税制度,加快进口的通关速度,减轻企业担保资金,避免和大幅度减少企业滞港费、仓储费。
9.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为进出口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提供最大的贸易便利,在周六预约加班制度的基础上,采取灵活措施,于11月1日起实行厦门口岸业务现场周六加班制度,取消原先周六预约加班;实行关务公开,通过宣传栏、公告栏以及在13个主要业务现场安装触摸屏,将办事程序、政策法规、廉政规定等内容对外公告;积极参加福建省行风民主评议活动,进一步树立“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成立关领导昼夜值班制度,即时解决处理现场出现的突出问题;通过行业协会举办政策宣讲会,让企业广泛了解海关新的政策规定。
(三)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积极转移工作重点,减少检验检疫批次和项目。引入风险管理机制,通过对进出口货物实施风险分析、分类监管,加快将检验检疫工作重点转移到涉及安全、卫生、健康、环保、反欺诈和关系国计民生等重要方面。对风险较低的货物,如进出口服装、鞋帽等轻纺产品、普通化工产品、工艺陶瓷等,试行并逐步推广监管放行办法,根据进出口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状况等,逐步减少检验检疫批次和项目,并最终实现以监管代替现行的批批检验检疫,加快整体通关速度。
2.着力转变监管方式,优化检验检疫流程。在继续大力推行ISO9000、HACCP等质量保证体系和产品质量许可、卫生注册等认证认可制度的同时,通过开展对企业生产原料的前期普查、过程检验和产品预检等手段,将把关工作前移,减少货物出口环节的检验检疫工作量,缩短周期;继续完善进口货物目的地检验检疫制度,减轻进口货物口岸查验压力,有效提高通关速度。加快推行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制度。在进一步规范出口鞋类、包装、化矿、陶瓷等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出口机电产品生产企业和集装箱的分类管理,并逐步推广到出口食品、动植物产品等方面。对质量体系健全、产品质量长期稳定的出口企业,实行一类企业管理,对其生产的出口货物,以监管为主,检验检疫为辅,抽检比率不超过10%,抽检之外的货物由企业自检,经确认后直接出证放行。积极推行免验制度,大力支持符合免验条件的企业申请获取免验资格。
3.有效转变工作手段,增强检验检疫技术水平。2001年内再投入1800万元,用于添置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建设信息化基础设施。一方面,加快建设“罐头食品及农食畜微生物实验室”、“工业品及日用消费品安全检测中心”、“华东地区鞋检测中心”、“转基因产品及DNA检测监定实验室”等六个重点实验室及相关亟需实验室,进一步增强福建检验检疫系统实验室综合实力,为提高通关效率提供强有力的检测技术支持。另一方面,抓紧以广域网为中心环节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技术平台等级,同时加快电子转单、电子报检、电子签发原产地证书“三电工程”的应用推广,2001年内百分之百的出口企业实行电子报检、电子签发原产地证书,以检验检疫信息化推动口岸通关效率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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