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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意见

  (三)加大城市绿化资金投入,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方针,确保城市绿化目标的实现。各级政府要把城市绿化建设资金纳入财政公共支出计划安排,城市建设维护资金用于绿化养护的支出,大城市不得低于7%,中小城市不得低于12%;城市土地出让金也要安排一部分专项用于城市绿化。对因建公园和绿地使周边土地增值的部分,其增值收益必须由政府用于城市绿化建设;城市各项建设都应将绿化费用纳入投资预算,其中大城市不得低于总投资的3%,中小城市不得低于5%。绿化配套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开工建设。城市人民政府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城市绿化建设。通过公建民助、民建公助或捐资建绿、认养认管绿地、出让城市绿化设施冠名权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鼓励和支持外商、企业和城乡居民个人投资建设城市绿化项目。企业投资建设公园绿地,政府可以划出公园周边一定数量的土地由企业进行经营性项目的开发建设,作为企业建公园绿地的补偿。各城市对生态公益型园林和社会资金建设的绿化项目,要适当减免各种费用。
  各级财政用于城市绿化僵设的资金,不得挪用,并按规定进行审计监督。国家规定的绿化费(城市部分)和绿化补偿等资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按规定收足用好,严格管理,专款用于城市绿化建设。绿化工作要讲求实效,降低成本,不要追求“高档”和名贵花木。
  (四)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搞好城市绿地重点建设工程。城市绿化要讲求实效,突出重点,力见成效。要抓好五大重点绿化工作。首先是搞好公园建设工程。城市要在规划上划出专用土地来建公园绿地,按照布局合理的原则在每个区域都建成一个开放式的公园,通过大力发展公园绿地来增加城市绿量。第二要大力实施居住小区和单位庭院的绿化工程。按规定指标搞好绿化配套工程,改善人们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在居住小区、单位庭院多栽树、种大树,形成良好生态环境。第三是滨河绿化工程。要在城市江边、河边、河堤上大力建设滨河绿地,形成城市特色景观。第四是市郊公路两旁的绿色长廊工程。公路两旁必须种树、搞绿化,不能搞夹道建设,严禁在路边劈山开石建房子,确保山体稳定性。第五是城市周围山地绿化工程。要尽快绿化好城市周边的自然山体,切实改善城市大环境,通过对重点绿化建设工程的实施,尽快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指标。城市街道的功能主要是交通,要避免在城市街道,甚至城市桥梁上搞过宽的绿化带,使车行道过窄而影响城市交通。旧城区和城市商业区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搞绿化,兼顾城市商业繁荣和绿化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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