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老年医疗保障设施建设。省、地市级医院要开设老年病专科;县(市、区)级医院要开设老年门诊;乡镇、街道卫生院要开设老年家庭病床,努力满足城乡老人的基本医疗需求。
2、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卫生保健服务。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发展家庭病床上门服务,加大对重病导致生活困难的老人的帮困力度,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日询观察、临终关怀,逐步建立老年人家庭医疗与急救呼叫服务网络。试行为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测量血压制,制定高血压、糖尿病等老年人多发病、常见病的防治指南和方案,在部分地区试行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治病和康复服务。
3、农村要不断研究和发展新时期农村合作医疗等多种形式的医疗保健制度,积极探索适应广大农村老年人需要的卫生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服务网,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开展城市医疗卫生支农活动,切实解决农村贫困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问题。
4、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老年卫生保健教育,在社区卫生服务中为老年人提供预防疾病、治疗康复、健康教育及生活指导一体化和连续性服务。各级医院(含民营医院)、卫生院对老年人就医给予优先优惠照顾。要因地制宜组织老年人参加各种形式的体育健身活动,以增强体质,减少疾病。
要加强对老年疾病的防治研究工作,医学科研单位要把老年医学纳入科研计划,主管部门在科研经费、科研力量上要给予积极的支持。
(三)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和引导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
1、鼓励和引导老年人从事教育、科研、社会公益事业,支持有技术专长的老同志传授科学文化知识,依法开发生产科技产品和咨询服务;支持老年人兴办社区为老服务机构及发展老年产业。
2、要充分发挥城乡老年人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两个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引导,吸收更多的老年人参加社会公益事业。
3、各级政府要对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给予鼓励和支持,各部门、单位要给予实际帮助。对参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要给予表彰奖励。
(四)要加强老年教育工作,积极发展老年教育事业。
1、各级政府要把老年教育工作纳入计划,有关部门安排必要的经费,各涉老部门要给予积极的支持。
2、要积极发展老年教育设施建设。各地要采取措施,加快老年教育设施建设,改变老年教育滞后现象。地市要建立示范性老年大学,有条件的县(市、区)应设立老年大学,乡镇、街道应设立老年学校。积极发展广播、电视、网络和函授教育,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老年教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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