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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大力开拓全省农村市场意见的通知[失效]

  3.坚决落实中央对农村工作的各项政策,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粮食、供销等流通部门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对国家重要农产品的购销政策。购销中存在的资金、仓储等困难由各级政府协调解决,绝不能因购销经营中存在困难影响农民正当收益。各级政府要加大监管力度,定期监督检查,严格把农民缴纳的各项税费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只许降低不许提高。
  二、健全农村市场网络,形成工农业产品双向顺畅流通的营销体系
  4.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加强有形市场的建设。各地要编制市场建设规划时,要对集散能力强、辐射面广、交易规模大、管理比较规范的现有蔬菜、水果等农副产品市场进行分批改造,提高其物流设施和现代化程度,在市场化程度高的一些县城和农村中心城镇规划布点一批辐射功能较强的农产品发市场、农村工业品市场和旧货市场、集贸市场。市场建设资金采取多渠道筹集的办法解决。
  5.以规范化和规模化为重点,大力发展现代营销形式。大中城市的国合商业和医药、烟草、煤炭、农机等系统的商贸企业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信誉、货源、经营场地、经营管理和人才优势,把经营触角伸向农村,通过在县城和经济较发达的农村中心城镇开办直销店、连锁店以及联营、代理委托等多种销售形式,广开渠道,方便农民消费。
  6.积极引导鼓励多种成份和个体私营经营者开拓农村市场。鼓励和支持农民建立购销组织运销农副产品,大力发展从事农副产品经营的中介组织和农副产品产加销一体化企业上,对于这些企业设立所涉及的注册登记、税收、收益分配等问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要建立农副产品销售“绿色通道”,除国家和省上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取消其他一切不合理的收费。
  三、调整工业产品结构,增加农村市场有效需求
  7.各工业部门和生产企业要把满足城乡市场需要,尤其满足农村市场需求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来抓。各级经贸委和各工业行业主管部门要引导企业加强农村市场调研,研究农民消费心理、消费水平、消费特点,面向农村市场,调整产品结构,为农民生产操作简单、功能适用、质量可靠、经济实惠的产品。
  8.机械行业要根据减轻农民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适应集约化、规模化生产经营的要求,重点发展农村运输工具、农业植保耕作机械、农副产品深加工设备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各种机械设备。对目前产品性能、品种尚不能适应市场需求的长线产品,要加大开发改造革新力度,根据农村需求,从设计管理水平、提升关键部件、加工质量和测试条件入手,增强实用性,提高市场占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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