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切实加强劳动教育,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中小学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社会公益劳动,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的情感。在农村初中试行“绿色证书”教育。深化“农科教结合”和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三教统筹”等项改革,加强农村中小学劳动基地和生产实习基地建设。继续抓好农村教育改革的示范校和实验区,不断总结推广经验,使农村基础教育在为农村、农业、农民服务方面有新的突破。
19、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材、幼儿园教师用书的编写、审查、使用的管理制度。建立教材编写资格审查制度,单位和个人经资格审查核准后,方可编写教材。严格执行教材审查制度,实行编审分离,未经审定的教材(含地方教材、乡土教材)不得进入学校。加强对中小学教辅用书和学具的管理,纠正发行使用中的不规范行为。改革中小学教材指定出版的方式和单一发行的体制,试行公开竞标,引入竞争机制,降低中小学教材成本和价格。
20、深化考试、评价制度和招生选拔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稳步推进高教制度改革,完善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推进中考改革,坚持和完善小学和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从2002年开始,在部分省辖市市区试点,实行高考、中考报名社会化。中小学要构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多元化评价体系。小学成绩评定应实行等级制,学校和教师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按考试结果公开排队。
21、大力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各地要科学规划,全面推进,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以多种方式逐步实施中小学“校校通”工程。城市、县城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实现学校与互联网的连接,开设信息技术课程,推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开发、建设共享的中小学教育资源库。积极支持农村学校开展信息技术教育。有关部门要制定有利于促进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政策,支持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对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的投入。
22、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实施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模式,努力创造推进素质教育的新鲜经验。继续开展示范性普通高中、省级一类幼儿园创建工作。到2005年,全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力争达到100所,在80所以上的普通高中、完中创办特色高中或特色班,省级一类幼儿园增加到50所左右,涌现出一批农村示范幼儿园。创建一批省、市级城市特色小学和特色初中,继续开展农村示范小学、示范初中创建工作。同时要高度重视薄弱学校改造,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均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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