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企业和各方面的积极性,筹集信息化建设资金。积极贯彻落实《
珠海市科技创业投资暂行规定》,建立风险投资机制,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上市,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
(六)建设示范工程,实行分类指导,区域性带动和推进。
要借鉴我市功能区和科技园在经济建设和科技发展中示范作用的经验,在不同的领域、不同的范围内开展信息化典型示范工程,通过示范效应来推动信息化建设。开展企业信息技术典型示范,重点行业、部门或领域信息化建设典型示范,区域信息化或城市信息化的典型示范,社区服务的信息化典型示范。实施“电子政务”示范工程。市政府主管信息化工作的职能部门要把抓好信息化典型示范作为信息化工作的重点,其他相关部门都要积极配合。通过认真总结推广示范工程取得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扩大示范效应。同时加强分类指导、区域性带动和推进,逐步把技术、产业分层次向全市各区转移,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全面发展。
(七)加快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激励机制。
加快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强化人员培训,努力造就一支技术精湛、具有技术创新精神和经营管理能力的复合性信息化专业人才队伍。首先,通过市内培养和国内外联合培养相结合,加快信息技术专门人才的培养。要吸引国内外高校在我市创办信息学院,并充分发挥珠海大学园区高等院校在培育信息技术人才方面的作用,通过专业结构调整,设置信息技术专业,逐步形成不同层次、学科设置较为齐全、结构合理的信息化教育培训体系,直接为我市培养高层次的信息技术人才和信息化管理人才。其次,加大人才引进的力度,落实已经出台的优惠政策吸引市外专业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等骨干技术人才到我市创业,采取更为灵活的政策吸引海外优秀人才。第三,不断完善我市以技术成果入股与提成和科技奖励相结合的科技激励机制,探索股票期权分配、智力持股等机制,引进和完善企业分配制度和奖励制度,进一步优化人才使用和合理流动的环境,充分调动信息科技人员和创业者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为推进信息化服务。第四,完善继续教育体系和人才流动机制。鼓励企业建立员工在职培训制度,通过远程教育等手段,强化以知识更新为主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八)进一步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信息产业国际化。
加强对外科技、经济交流与合作,大力吸引国外著名的信息技术企业到我市投资设厂、建立研发机构,开展业务,提升信息技术水平,促进产业结构调整。鼓励市内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政府间、企业间和社会的信息交流合作。发挥我市毗邻港澳的地域优势和人文优势,加强珠港澳台合作与交流,利用港澳台的资金优势,促进珠港澳台在信息产业领域的共同发展。加强与欧美特别是美国硅谷IT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加快珠海国家软件产业基地的建设和发展,促进信息领域的国际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