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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信息化建设的若干决定

  3、加速发展软件产业,重点发展文字处理软件及办公用套装软件、嵌入式操作系统软件工业控制与仿真软件、电脑多媒体软件、各种专业系统应用软件、系统集成等。继续重点支持一批骨干软件开发企业的发展,扶持一批上规模的软件企业、新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形成企业群体的规模效应;集中力量提升和扩大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水平和规模;重点抓好集成电路、印刷电路板、网络通讯终端、数字化视听产品、打印机及打印机耗材、电子元器件等项目和产品;大力发展现代网络信息服务业,全方位地拓展邮政电信、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招商引资、信息咨询、会议展览等领域中的网络信息服务规模,调整信息服务产业结构,扶持、培育现代信息服务业,逐步形成合理的信息产业布局和体系,使信息服务业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立足发展有多网融合特征的网络经济,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网上信息服务,改善人民生活,推进社会进步。
  三、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政策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强化信息化管理部门的宏观管理职能。
  市委、市政府决定调整“珠海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和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区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建立“信息化工作例会制度”,统一领导、统一协调和解决推进信息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市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市信息产业局是市政府主管信息化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对全市信息资源开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产业发展、信息工程行业管理、信息技术人才培训以及推进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行各业的广泛应用等工作履行管理职责。各区也要从实际出发,建立和完善推进信息化工作的机构,形成政府引导的信息化发展格局。
  (二)建立健全信息化建设管理机构和体制,加快体制创新。
  市信息产业局作为市政府推进信息化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宏观管理、指导和调控的作用,建立健全管理信息化工作的具体组织机构,充分利用市场调节机制,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源。要加快信息化规划工作,制定好“珠海市‘十五’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规划”,通过规划政府对重大、关键性的项目的管理、协调、质量监督和检查验收。要正确处理科技创新与体制创新的关系。在大力鼓励技术创新的同时,要更加重视体制创新,坚决打破垄断,鼓励市场竞争,真正使新制度、新机制成为科技创新的强大支撑。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人才激励和分配制度以及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等机制方面,要进行更为大胆的改革,重点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打击盗版、使用正版。
  市各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的一把手都要亲自抓本单位的信息化工作,要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信息网络资源的建设管理、维护和及时更新工作。对工作不落实的单位要追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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