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信息化建设的若干决定
(2002年2月8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确定的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发展战略,加快我市信息化建设,根据《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十五”计划》,特作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信息化在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是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强大动力。加速推进信息化,是我市实现“三基地一中心”发展目标和在2007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战略任务,对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其一,信息化是对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的关键环节,信息化与工业化相融合,是实现社会生产力跨越式发展的有效途径。推进信息化工作,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有利于带动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传统产业的改造和提升,提高工业的竞争力,使我市在全省特别是珠江三角洲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中凸现产业优势。其二,推进信息化,有利于加速我市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信息不仅是可以共享和有效使用的资源,而且使用越多,提供创新的机会越多,边际效益也越大。通过加快推进信息化,可以大幅度降低消耗,节能增效,实现从产量型增长向效能质量型增长的转变,从而增加我市的经济总量,提升我市经济的整体水平。其三,推进信息化,发展和繁荣现代信息服务业,有利于发挥我市的地域和环境优势,推动城市现代化的进程,提高城市的综合实力和文化品位。其四,信息化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个领域,涉及千家万户,具有关联度高、渗透性强的社会综合效应。发展公共领域的信息化,有利于提高全市人民的综合素质和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其五,推进信息化,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廉政建设。
二、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以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联合共建、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原则。高标准、高起点、适度超前地实施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我市政府行政管理、社会公共服务、企业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应用,深入开发和广泛利用信息资源,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实现我市社会、经济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