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意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所辖行政区域内的职业教育发展负有主要责任,职业教育的发展要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进一步明确发展初、中等职业教育的职责在市和县。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直有关部门、行业继续办好30所左右普通中专学校,并以此为基础发展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大多数中专学校划转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各市要重点办好一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学校要根据管理体制变化的新情况,探索新的校企联合办学形式,建立校董会,试行股份制等,吸引行业(企业)参与办学和管理。鼓励职业学校探索建立面向社会、适应市场、自主办学、民主管理的新的运行机制。
  进一步调整职业学校布局,加强专业调整和建设。通过“合并、共建、联办、划转”等形式,撤销或合并一批规模小、层次低、办学质量不高的职业学校,建设一批职业教育中心或集团,提高规模效益和集约化程度。到“十五”末,全省争取创建50所国家级和100所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所高级技工学校和5所技师学院,25-30所高等职业学校。经过3-5年努力,全省建设一批设施配套、管理规范的示范性职业学校。重点建设50-80个示范性专业、特色专业。依托中心城市的重点职业学校,重点建设好20-25个实训基地。县(市、区)成人中专原则上改为职业中专或并入重点、示范职业学校。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统筹,加快县级职成教中心建设,使之成为当地的职教中心、成教中心和农科教结合基础。
  三、深化职业学校内部改革,增强职业教育的适应性和职业学校的吸引力
  各级各类职业学校要牢固树立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和质量、特色、就业一体化的意识。城市职业教育重在就业,农村职业教育重在创业致富。要根据职业学校自身优势,瞄准当地支柱产业,瞄准国内外、省内外就业市场设置专业,安排课程,构建人才培养模式。要加快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改革,放开招生计划限制,放开年龄、应历届等条件限制,放开入学考试限制,放开招生时间限制,放开地区限制。简化招生手续,进行“宽进严出”制度。鼓励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到省外招生,鼓励招收外来务工人员入学。继续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对口招生规模和专业类别,扩大普通高校参与对口招生的学校范围,扩大本科层次招生计划,扩大对口招生对象,扩大五年制高职班改革试点,逐步建立和完善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试点办法,研究制定中等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保送升入高校的有关政策。逐步推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各职业学校之间相互承认学分,允许学生提前毕业或分阶段完成学业。加强和扩大“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鼓励教师兼任多门课程教学,运用新的教学方法和现代教学手段组织教学。教职工实行全员聘任制,按需设岗,择优聘用,职业学校的教师职务评审要按照职业教育的特点单独制定评审细则。高等职业学校的科研项目,纳入高校立项和评审计划。加大中职学校骨干教师遴选和培养工作力度,3-5年内,依托省属高校重点建设8-10所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立职教师资轮岗轮训制度,每年培训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500人,培训实习实训指导教师300人。启动职教成教教材建设,组织编写五年制高职规划教材。重点加强骨干专业的实训设施建设。
  加强职业院校领导班子建设。职业院校领导干部应选拔有学校管理经历、有教育教学经验,学历、职称合格者担任。任用职业学校主要领导应征求教育主管部门意见。任用高职学院主要领导应征求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意见。要加强职业院校领导干部的在职培训,不断提高素质。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