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
加大企业技术创新力度增强工业发展后劲的意见的通知
(闽政办[2002]10号)
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经贸委《关于加大企业技术创新力度增强工业后劲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一月十五日
关于加大企业技术创新力度增强工业发展后劲的意见
(省经贸委 2001年12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科教兴省战略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确保工业经济增长后劲,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企业技术创新的工作目标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技术创新是推动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和优化的主要动力,是提高我省经济增长质量、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根本出路。为此,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技术创新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企业通过技术创新不断发展壮大,实现全省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一)指导思想: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为目标,以提高产业技术升级能力为核心,加快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运行机制。
(二)主要目标:到2005年使我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技术和产品达到国际90年代中后期的水平,部分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集团,带动一大批中小型技术创新企业的发展。主要指标为:
1.高新技术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20%以上;
2.新产品销售收入占工业总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25%以上;
3.重点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经费分别达到年销售额的3%和5%以上;
4.以大中型生产企业为依托,建立100个高水平、有特色的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其中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0家;
5.通过省级鉴定的技术水平具有国内先进等级以上的新产品、新技术1000项,其中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30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