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优化残疾人平等参与的环境为着力点,不断增强社会助残氛围。
1、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舆论环境。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大力弘扬人道主义,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舆论环境。宣传、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的力度,不断推出有份量的专题节目或专栏。市级电视台开办配有手语的专栏节目,电视台播出的新闻、电影、电视剧中逐步增加字幕;县以上广播电台开播残疾人专题节目。全省初步形成残疾人事业舆论宣传网络,加强残疾人事业通讯员队伍的建设和培训,评选“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奖”。围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一系列重要纪念日,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形成宣传声势。
2、倡导助残为荣的社会公德,广泛开展扶残助残活动,把开展扶残助残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每年的“全国助残日”活动,继续组织好“红领巾助残”、“青年志愿者助残”、“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表彰扶助残疾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逐步形成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事业的运行机制和良好氛围。
3、推行无障碍建设,方便残疾人生活。积极推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认真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将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有计划地对城区主要干道和公共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
发展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大中城市图书馆逐步增设有声读物借阅服务,电视新闻逐步加配字幕或手语翻译,服务行业人员学习、掌握基本手语。
4、逐步建设基础设施,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将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基建计划和财政预算,采取多种办法筹措资金;逐步建立县以上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有关部门对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的立项、建设用地等按有关规定给予优惠。残联要充分发挥综合服务设施的功能,积极开展康复训练、就业服务、用品用具供应及文体娱乐活动,把综合服务设施办成残疾人之家。
(四)加强残疾人组织体系、工作体系和产业化建设。
1、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增强服务能力。认真做好县以上残联的机构改革工作,巩固、完善组织体系;加强乡、镇(街道)残联建设,明确工作人员,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加强残联机关的思想、作风、业务建设,使之真正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加强残疾人工作者的培养、教育,培养残疾人从事残疾人工作,选拔优秀残疾人进入残联领导岗位;加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建设,充分发挥其优势,募集社会资金,为残疾人事业服务。省残联要充分发挥评议委员会的监督咨询作用各专门协会要密切联系本类别残疾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反映特殊需求,积极组织各种活动,活路残疾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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