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失效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2月3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3日)宣布失效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
整顿和规范我省成品油市场秩序实施意见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1〕136号 2001年12月10日)
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省经贸委、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公安厅、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省成品油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赴重点地区进行督查。
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省成品油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2号)精神,切实做好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的重要意义
成品油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物资,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1999〕38号文件精神,加大对成品油市场整顿和规范的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政出多门、利益驱动、监管不严等原因,成品油市场秩序仍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一些地区和个别部门采取与国家管理成品油市场相悖的作法,擅自越权批准建设加油(气)站(点),个别企业无视国家规定,不经审批擅自新建加油站,造成加油站盲目重复建设,市场恶性竞争,不仅扰乱了正常的成品油市场流通秩序,而且严重影响石油行业的改革发展和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因此,各地州市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的重要性,把整顿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作为实践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采取得力措施,尽快扭转乱批滥建加油站的无序局面。
二、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建设和经营的加油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