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公司经公安机关批准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批准文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营业。
保安服务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应当报省公安厅核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六条 保安服务公司向客户派出的保安员应当持有《资格证》。
第七条 向公众开放的营业性歌舞厅、大型网吧、桑拿按摩、洗浴场所以及宾馆、酒店等附设的娱乐服务场所,应当从保安服务公司聘请保安员,不得自建内部保安组织。
营业性歌舞厅应当按核定容量人数2%-6%的比例,桑拿按摩、大型网吧等场所按经营场所每50平方米面积配备1名保安员的比例,从保安服务公司聘请保安员。
保安员应当按核定的岗位和范围配置。
第八条 保安服务公司需跨地级以上市经营守护类保安服务工作,应当向公司所在地和经营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备案。
第九条 按照
《条例》第
七条规定条件设立内部保安组织的,应当有10名以上持《资格证》的保安员,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保安管理工作经验,无刑事处罚记录。
第十条 设立内部保安组织,应当以其独立的安全守护区域为单位,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公安派出所在7日内提出意见,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15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
内部保安组织变更负责人,应当报审批的公安机关备案。
内部保安组织不得从事营利服务项目和提供超出其独立的安全守护区域服务。
第十一条 不具备条件设立内部保安组织,需要保安员提供保安服务的,应当从保安服务公司聘请保安员。
除保安服务公司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承担任何有偿或变相有偿的保安服务工作。
第十二条 从事守护类保安员上岗前接受培训时间不少于 30日;从事押运类保安员上岗前接受培训时间不少于6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