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为壮大旅游产业规模,增强旅游企业发展后劲,旅行社发生的新产品开发费用可在管理费用中按实列支。对旅游汽车公司、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等旅游企业,经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用于旅游接待客运的定点车船,在征收客运附加费方面执行的优惠政策。鼓励各地建立旅游车船公司联合体,扩大企业规模,提高企业经营资质等级,满足旅游客运需求。根据旅游汽车营运特点,交通部门在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中对旅游车船公司采取一定的扶持措施。
15、努力扩大旅游业对外开放。通过资本、管理、技术合作等形式,开办旅游经营项目,加快旅游企业与国际接轨。大力推广国际先进的旅游开发方式、管理方式和服务方式,提高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积极稳妥地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有实力、有条件的旅游企业到海外开办、经营旅行社、饭店和其他旅游项目,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
六、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积极开拓客源市场
16、实行“区域联动,行业联合,企业联手”的大旅游宣传促销方式,创新促销手段,提高促销效果。组织新闻、文化、广电、出版、外事、侨务、对台等部门多渠道开展旅游宣传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发挥自身优势,发展会展旅游,广开客源渠道。旅游部门要根据市场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内外促销活动,积极参加世界性的旅游交易会、博览会,有计划地邀请国际国内旅游组织、旅行商、记者来江苏考察采访,宣传江苏丰富多彩的旅游产品。要积极主办、承办国际、国内大型旅游交易会,组织区域性旅游交易会,举办大型旅游节庆活动,引导旅游企业建立有效的旅游促销机制,扩大对外宣传。要积极推进江、浙、沪、皖和东陇海沿线区域内的旅游合作,实行资源互补、市场共享,互动发展。
17、加强信息技术在旅游行业中的应用。大力发展旅游电子商务,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和网络宣传促销的优势,发展网上咨询和预订服务,实现管理创新、经营创新和市场创新。要建立健全旅游统计体系、旅游信息调查制度和假日旅游预报制度,建立旅游咨询服务机构,及时把握旅游者的需求动态,提供优质的旅游市场信息服务。
18、大力实施《江苏旅游倍增计划》。要切实落实带薪休假规定,不得以不休假为由向职工发放或变相发放钱物。积极推行奖励旅游制度,鼓励企业对有贡献的职工实行奖励疗养旅游。大力发展假日旅游,并把假日旅游与商业贸易、餐饮、电信、交通、休闲娱乐等假日消费结合起来,拓宽营销方式及渠道,使各类资源共享及互补,积极挖掘市场消费潜力,形成假日经济拉动消费、扩大内需的合力。大力开展教育旅行,把在大、中学生中开展教育旅行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七、加强对旅游业的领导和管理,努力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