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老年人文体生活。广播电台、电视台要办好老年文化专题栏目;文艺、影视、戏剧界要积极创作老年人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出版部门要办好老年报纸、刊物和其他报刊的老年栏目。
大力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社区文体活动,对各类专业性老年群体组织给予支持和引导,有计划地组织老年文艺汇演、体育比赛、读书比赛和书画展览。
(六)创造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良好环境。要创造条件,组织和引导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根据社会需要和自愿的原则,鼓励和引导老年人从事教育、科研、社会公益事业、自助互助、创办经济实体等活动。政府和社会要为他们继续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城市社区要建立老年人才档案,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和社区服务提供信息,牵线搭桥。
在农村,应充分发挥老年人在基层民主政权建设中的作用,鼓励老年人积极参加两个文明建设。
(七)大力发展老年服务产业。要根据湖北的特点,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积极进行老年服务产业化探索,大力发展老年服务产业。要培育面向老年人的护理、家政服务、文化娱乐等消费市场,满足不同层次老年群体对设施、产品与服务的需求。政府要为老年服务产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制定发展老年服务产业的政策和规划,加强指导和管理,按照市场原则协调老年服务产业发展。
有关部门要重视做好老年消费市场需求调查,及时提供信息,引导企业做好老年产品的研制、开发与生产,不断推出适销对路的新产品,丰富老年市场。
(八)发展老年教育事业,加强老年教育设施建设。政府要加大对老年教育的投入,动员社会力量,因地制宜办好老年教育。省、市要建立示范性老年大学,形成省、市州、县(区)、乡(镇、街)四级老年教育网络。要发展老年电视大学、老年网上学校,有条件的各种成人教育院校应积极开设老年班。要加强老年教育规范管理。
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教育活动。老年大学(学校)教育内容要根据老年人和社会发展要求确定,引导老年人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重视在社区举办各种讲座、学习班、形势报告会,就近就地开展生动活泼的老年思想教育工作,帮助老年人加强学习,开阔眼界,更新观念,跟上时代。在农村,积极组织引导老年人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传授农业技术,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移风易俗。
四、措施与对策
(一)加强组织建设,建立完善老龄工作保障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把老龄工作列入日常工作议程,建立和完善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明确任务和职责,核定编制,配备干部,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加强老龄工作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对老龄工作干部进行有计划地培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
(二)把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将老年事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老年人口规模,不断加大对老龄事业的投入。所需行政、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使老年事业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要切实解决老龄事业的经费来源,建立老龄事业经费按老年人口数量提取的机制。“十五”期间,省财政可按全省老龄人口数每年每位老年人3元提取,市、州级财政按本地老龄人口数每年每位老年人5元提取,县级财政按本地老龄人口数每年每位老年人7元提取。所提经费,由本级老龄工作部门掌握,主要用于:老年服务设施建设,特困老人临时救济,老龄方面的人才培训、理论科学研究、老年文化、老年教育、开展各种老年活动等。要探索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鼓励企事业、个人和外商投资老龄事业,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老龄事业投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