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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鄂发〔2001〕24号 2001年11月6日)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巩固和发展国有企业改革脱困成果,努力开创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我省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我省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我省国有经济竞争力为目标,把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紧密结合起来,继续落实“四创新一配套”的工作措施,加快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的步伐,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大力推进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努力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我省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主要目标是:(1)到2005年,基本完成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形成更为合理的国有经济布局,更好地发挥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2)到2005年,国有大中型企业95%以上完成规范的公司制改造,国有小型企业全部完成改制改组。除极少数国有企业实行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外,其余企业的国有股权应逐步降低为相对控股或参股,真正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3)到2005年,力争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能力强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以及一批“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4)到2005年,国有企业亏损面控制在20%左右,亏损额进一步降低,企业资产质量低、债务沉重、财务风险大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效益水平显著提高。(5)“十五”期间,力争工业经济继续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增长,为全省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二、大力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
  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改组国有企业,既是“十五”时期我省经济发展的一项紧迫的任务,更是我们积极应对加入WTO和经济全球化挑战的重大战略举措。“十五”期间,要继续坚持“抓大要强,放小要活”和“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重点实施“三个一批”的战略,即抓大壮大一批、放小活小一批、破产淘汰一批,最终形成以大企业为主导,大中小企业合理分工、有机联系、协调发展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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