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1〕117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意见
(贵州省水利厅 2001年11月)
建国以来,我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全省共建成水利工程8万多处,灌溉面积从不足300万亩扩大到近1000万亩,解决了农村1050万人的饮水困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8万平方公里,建成地方电力装机102万千瓦。水利建设对我省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省水利基础设施依然很脆弱,抗御水旱灾害能力差。目前,全省尚有三分之二的耕地没有灌溉设施,7万多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需要治理,农村有近400万人饮水困难需要解决,水利设施标准低,老化失修严重,险病水库多,不能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农业还没有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促进农业增产、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民脱贫致富,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十五”期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目标与任务
(一)总体目标:通过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到“十五”末,全省农业人均占有有效灌溉面积0.4亩,解决近400万农村人口饮水困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万平方公里,全省累计治理面积达到2.95万平方公里。
(二)主要任务:
1.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
2.对现有水利设施进行全面整修、续建配套,除险加固,渠道防渗改造,充分发挥现有水利设施效益。
3.把节水灌溉作为一项革命性措施来抓,要改变农村旧的灌溉观念和模式,因地制宜、土洋结合,通过采取渠道防渗、浇灌、管灌、喷灌、滴灌等多种节水灌溉技术,达到节水增产增效的目的,使我省节水灌溉取得突破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