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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引进重大高新技术项目。各地要抓住世界性经济结构调整的机遇,推动高新园区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快融入国际产业分工体系,努力使产业技术层次与国际先进水平同步发展。国家高新区要着力吸引当代国际一流、产业关联度大、拉动效应强的高新技术项目以及为其配套的外资项目,注重引进跨国公司的区域性研发中心。引导高新园区外企业与园区内企业进行联合和产品配套嫁接,积极为区内企业的整机配套零部门、提供基础原材料、开发下游产品,带动区外产业技术层次的提高。省级高新园区要大中小项目并举,适应国际性产业转移的大趋势,主动吸纳高科技含量或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项目,迅速扩大利用外资的总量。
  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高新园区要围绕发展特色主导产业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运用收购、兼并、投资基金、证券投资等方式利用外资,提高国外资本在高新园区间接投资的比重。积极实施国家《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的暂行规定》,大力吸引国外风险投资基金及其机构进入高新园区创办或合办创业投资企业,在国家鼓励或允许的高新技术领域进行投资、提供创业投资咨询以及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管理咨询。
  加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要以南通、镇江、泰州市为重点建立中俄科技合作成果产业化基地,多种形式推进江苏与俄罗斯及独联体国家的技术与人才合作。通过建立姐妹园区等形式引进国外科技工业园的先进管理模式,将与美国、英国、俄罗斯等国已建立的姐妹园区合作关系向纵深推进。加大与亚太经合组织成员的经济技术合作,着力提高高新园区骨干企业的国际化经营能力。
  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各地要认真研究加入WTO后产品出口的新规则,加强涉外经济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建立国际贸易法律的代理机构,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开放型经济人才队伍。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高新园区内企业和优势产业向境外扩展。推进具有比较优势的高新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渗透较好的传统产业领域的产品出口。加快培育一批科工贸结合的出口创汇企业,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研机构转制企业获得进出口经营权,促进外贸出口结构的调整优化。重点建设好苏州、无锡等国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
  五、切实加强高新园区的创新创业环境建设
  提升产业发展硬环境。各地要加快发展高新园区的第三产业,建设好与科技人员工作和生活配套的人居环境。高新园区要尽快建立宽带城域网,建立交互能力覆盖全区并辐射周边区域的共用信息平台,加快提升企业研发和生产过程的信息化水平,同时推进政务、社区的信息化,形成快速便捷的信息化环境。适应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及生产对物流的特殊要求,结合国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建立新型物流配送中心,推动电子商务等现代技术在物流环节中的应用,促进高新园区形成快速的物流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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