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由省清理工作指导小组统筹安排,统一指导;有关立法保护工作由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政府法制办、省司法厅提出计划,研究制定;信息公开事项由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作用
抓紧制定《加快江苏省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发展的意见》,争取在3-5年内,初步建立管理规范、运作高效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服务体系。近期重点是整顿提高现有行业协会,推行行业协会建立协商共议、民主决策的运行机制和行业自律机制。尽快组建外贸类行业、产品协会,强化其功能和作用。根据不同行业的情况,政府职能逐步向协会移交。推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咨询机构等市场中介组织的规范和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市场中介组织依法与境外机构合作或合资,培植一批与国际接轨、精通WTO事务的专业服务机构。
上述工作由省体改办会同省计委、经贸委、财政厅、工商局、民政厅、司法厅等部门提出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创造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
进一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活动。以食品、药品生产为突破口,取缔制假售假的窝点,制止印制假商标、假标识、假包装等侵权行为。打击盗版音像制品、盗版软件、非法出版物等,切实保护知识产权。强化税收征管,打击偷税、逃税、骗取出口退税、非法减免税等。取缔非法传销及变相传销活动。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销售代理等新型商贸流通业态。净化建筑市场,建立和完善建筑招投标和工程监理制度,依法查处规避招标、假招标和转包行为。认真落实《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市场信用建设,积极推进“企业信用公示工程”。
上述工作由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五、把握国际资本流动趋势,及时调整利用外资策略
一是抓住跨国公司抢滩中国市场的有利时机,着力吸引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生产基地、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和区域总部,以跨国购并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改组改造,支持我省企业进入跨国公司合作配套体系。在引进资金的同时,注重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营销方式和优秀人才。二是加大高新技术产业、农业、基础设施领域利用外资的力度,扩大外商在金融、保险、商业、旅游等国家将逐步放宽外资准入领域的投资。积极探索风险投资、基金投资、证券投资等新方式,扩大间接利用外资规模。三是因地制宜突出招商引资重点。苏南地区重点面向跨国公司引进技术或资金密集型项目;苏中沿江地区依托港口优势,重点发展大耗水量、大运输量的重化工业,配套发展储运中心;苏北地区大力引进劳动密集型、资源加工型、滩涂开发和农业产业化项目。四是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对外来投资给予国民待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工作,增强外商投资信心。创新开发区发展模式,加强开发区之间的优势互补和功能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