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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能源建设。一是加强电源建设,建设田湾核电站2×100万千瓦和盐城电厂七期工程12.5万千瓦机组,2005年前全部投产发电,做好沿海地区新电源点建设的前期工作。二是加快电网建设,建成沿海500千伏电网通道,容量300万千伏安,线路929公里。建设和完善沿海地区220千伏主网架,继续加强110千伏及以下城乡电网建设改造,提高供电能力,满足负荷增长需要。完善配电网络结构,改善电能质量,提高供电可靠性。到“十五”期末,沿海3市电网的最高电压等级达到500千伏。三是积极发展新能源,利用天然气发电,研究开发利用沿海地区的风通、太阳能和潮汐能等,在启东、如乐等地进行建设风能发电厂的前期准备,争取开工建设。
  通信建设。一是继续加快沿海地区基础传输网络建设,重点建设光传输网,加强以光纤为主的接入网建设,实现由窄带接入向宽带接入过渡。在接入网领域适时引入多种接入方式,为通信业务提供高质量的传输通道。二是努力提高固定电话在沿海地区的主线普及率,大力推广各种新业务,发展智能业务。继续发展IP电话。三是建设移动通信网,充分用足、用好现有第二代数字移动通信系统资源,拓展数据及多媒体业务,适时引进第三代移运通信系统。四是加快建设宽带多媒体通信网,大力推进政府上网、企业上网和家庭上网,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五是积极发展无线寻呼业务,突破传统寻呼概念,发展双向寻呼和寻呼增值业务。
  六、海洋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强化海洋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和必然要求。“十五”期间,重点加强沿岸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和海域保护,提高海洋环境监测能力。
  污染治理。实施“碧海行动计划”,合理调整沿海工业结构和布局,加大对海洋工程、海岸工程的管理力度,严格限制高污染项目在重点海域沿岸的布点,加强对入海口排污总量的控制,建立入海口湿地生态处理系统。加快沿海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严格控制陆源污染,在沿海3市建设14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削减COD3.15万吨,降低各类污染物的入海量,改善海水水质。加强近岸海域环境管理,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控制工业、农业、生活和海水养殖污染。高度重视沿海地区的禁磷工作,抓紧研究制订禁磷方案,“十五”期间组织实施。
  生态建设。加快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建成100米宽的标准海岸基干林带,500万亩农田的高标准林网,60余条大中型海堤基干林带,完成50万亩造林,到2005年,沿海林木覆盖率由现在的14.7%增加到19.1%。加强对湿地与滩涂的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启动湿地保护项目工程,培育建设滩涂草场,引种沙棘等耐盐植物,加强对互花米草生态功能的研究,控制采捕,维护良好的滩涂生态结构,恢复生物多种性,确保生态环境的整体平衡,努力把沿海滩涂建设成为我国珍稀动植物保护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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