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苏政发〔2001〕159号 2001年12月10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

  开发海洋资源,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上苏东”,是我省一项跨世纪的重大战略举措。“九五”以来,我省海洋经济快速发展,全省海洋产业产值年均增长24.6%,大大超过了同期国民经济增长速度,2000年达到了360亿元。海洋经济的发展,对我省沿海地区调整经济结构、增强经济实力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海洋经济已逐步成为我省一个新的重要的经济增长点。
  本规划根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五”计划纲要》编制,力求从我省实际出发,明确未来五年海洋经济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是《“十五”计划纲要》的延伸、体现和具体落实,是一个实施性的规划。
  一、发展目标与原则
  “十五”期间,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新要求,继续把发展海洋经济作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实施区域共同发展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以富民强省、争取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总揽全局,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开拓创新,以加快发展、壮大总量、优化结构、创造优势为主攻方向,提高海洋经济的市场化、国际化、工业化、规模化程度和技术水平,形成大开发、大推进、大发展的新局面,促进沿海地区经济快速屈起。“十五”期间,全省海洋经济增加值预期年均增长15%左右,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海洋工业比重大幅度提高,成为沿海地区的支柱产业。到2005年,力争把我省沿海地区建成水平较高的海水养殖基地、重要的海洋制品开发加工基地、新兴的海洋科技创新基地和全国重要的船舶工业基地。
  “十五”期间海洋经济发展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市场化原则。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更加合理有效地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着力营造良好的创业和发展环境。
  产业化原则。努力延长产业链,促进贸工渔(农)一体化,着力提高海产品的加工能力,壮大企业规模,提高组织化程度,推进集约经营。
  科技兴海原则。加强产学研联合,促进海洋科技、人才和产业的有效结合。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海洋科技,提高海洋经济的科技含量。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