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27、各级政府要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要保证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优先发展。要将基础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促进基础教育发展的措施,努力增加对基础教育的投入。各级领导同志要经常深入中小学,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定期检查基础教育工作制度,把基础教育工作的情况作为考核各级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内容。
  28、坚持依法治教,完善基础教育法制建设。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依法保障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将依法治教与以德治教紧密结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全体教育工作者,要提高以德治教的自觉性,不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学校教育要坚持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位。要把学校建成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
  29、加强基础教育执法监督。建立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制度,重点检查经费投入、教师工资发放、中小学危房改造、中小学收费、教育外部环境等,以及“一保、二控、三监管”(即切实保证教师工资的发放,严格控制农村中小学收费标准,并认真督促检查落实)的落实情况。对拖欠教师工资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制止中小学乱收费,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的负担。未经县级以上政府同意,除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必要的业务工作检查指导外,其他部门不得对中小学随意进行检查。否则,中小学有权拒绝、举报。对乱摊派、乱罚款和挤占中小学收费资金的行为,要及时严肃查处。
  30、加强和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继续做好贫困地区“两基”评估验收工作,保证验收质量。对已实现“两基”的地区,建立“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复查和督查制度。积极开展对基础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督导检查。在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工作中发挥教育督导工作的保障作用,建立对地区和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评价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家长和学生以适当方式参与对学校工作的评估。
  31、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健全确保师生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中小学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重视和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加强群防群治、警民合作,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
  32、重视学校、家庭、社会的沟通与合作。学校要通过家访等多种形式与学生家长建立经常性联系,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学校要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开展文明健康的教育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要开展丰富多彩的家庭教育及校外教育活动,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