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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1]82号文件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通知[失效]

  (五)清理税收违规文件。对已查出的违规文件,年底前必须依照法定程序纠正,同时落实补税清缴入库。对清理工作不力。拒不纠正甚至继续出台违规文件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要追究相应责任。
  (六)继续加强出口骗税协查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打击出口骗税的一系列规定、措施。加强对从“敏感地区”购货、从“敏感口岸”出口的“敏感商品”的退税审查;切实加强对出口额、退税额超常增长等退税异常现象的审查分析;做好查处骗取出口退税大案要案协查取证,并加强对出口货物专用税票、出口报关单、核销单、代理证明等退税凭证的函调,注意收集和挖掘骗税案件线索,发现问题应立即立案查处。
  (七)严厉查处涉税大要案。明确重点对象,加大打击查处力度,把涉税金额大、社会反响强烈、影响经济稳定的涉税违法案件作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的首恶分子和惯犯。
  二、推进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
  正确行使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赋予的打击偷骗抗税的行政执法权,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做到应收尽收。税务机关要进一步树立税收服务观,提高服务质量,大力推行“文明办税八公开”、一站式服务、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减化程序,方便纳税,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税务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基层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做到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督,违规有追究,最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的随意性。
  要坚持科技加管理的方针,加快税务信息化建设。坚持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加快税务系统的信息网络化建设,推广应用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确保明年1月1日在国税系统正式运行;要巩固和完善“金税工程”系统,提高运行工作质量;要尽快实现国税、地税系统的信息联网,实现全省税收信息共享,借助信息化手段,规范税务执法行为。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艰巨。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税收工作的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坚决清理和纠正越权减免税行为。税务机关要加强与公安、司法、海关和银行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完善案件线索通报机制,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顺畅、高效运行。工商部门要定期向税务部门提供工商登记信息,协助税务部门做好纳税户的管理。技术监督部门要配合做好税控加油机和税控收款机的加装和推广应用工作。新闻媒体要加大税收宣传力度,重点曝光一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涉税案件,以教育群众,震慑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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