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省政府决定建立河南省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联席办公会议制度,联席办公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厅,负责制订工作方案,协调和监督指导全省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各市、县(市、区)应结合当地实际成立相应的办事机构,负责当地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有关工作。
三、明确任务,突出重点
这次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不仅要对全省工程投资总额在50万元以上的在建及新开工的各类工程进行全面检查,而且要对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企业等市场主体进行全面清理和整顿。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主要任务是: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严肃依法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行为;切实加大建筑市场监管力度,解决规避招标和招标投标中弄虚作假的问题;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依法治理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继续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加强建筑市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政府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的水平;认真贯彻《
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3号),坚决纠正对建筑市场违法设障、实行地区封锁和部门保护的行为。
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要抓住管理薄弱的环节和地区,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开发区以及县以下地区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结合我省实际,重点抓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依法查处规避招标和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的问题;
(二)依法查处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包括个别领导干部滥用职权干预工程招标,强行向业主推荐招标代理单位等行为;
(三)依法查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和监理单位违法转让监理业务,以及无证或越级承接工程业务的问题;
(四)依法查处不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不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以及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不委托监理等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问题;
(五)依法查处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偷工减料等问题;
(六)坚决纠正政府主管部门不依法行政和监督执法不力的问题;
(七)大力整顿和规范装饰装修工程活动和装饰装修材料市场秩序,加强管理,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