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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业科技发展纲要
 (2001--2010年)的通知
 (闽政[2001]文25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0年)》,现将省科技厅会同省农业厅等有关部门制订的《福建省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和省有关部门要根据《福建省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0年)》,制订实施意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农业科技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为实现我省农业现代化的宏伟目标而奋斗。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00一年十月九日

             福建省农业科技发展纲要
            (2001--2010年)

  新世纪前十年,是我省进行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时期。经过20多年的改革与发展,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取得了瞩目的成就。农业综合生产力大幅度提高,人民生活从温饱迈向小康,农业生产从满足温饱需求的数量型向适应多样化生活需要的数量、质量并重型转变,农村市场经济体系初步确立,农产品供给由长期短缺变成总量基本平衡,部分产品出现结构性剩余。然而,在世界高科技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和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及周边省市加快发展的新形势下,农产品市场面临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农业持续发展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挑战。目前我省农业科技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农业科技整体上滞后于经济发展,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水平较低,农业科技力量分散,学科带头人缺乏,科研条件比较落后,技术推广工作薄弱,科技投入不足,农业科技体制和运行机制还不能适应我省农村经济和农业发展的需要。
  未来十年,特别是“十五”期间,我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主要任务是:调整农业结构,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保障食物安全,合理开发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确保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了确保上述任务的实现,农业科技必须有一个新的飞跃和发展。
  实现我省农业的跨越式发展,根本出路在于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战略重点是以现代科学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加速高新技术向农业渗透,促使农业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取得重大突破,带动农业生产力的全面提高。
  为确立新时期我省农业科技发展的方针、目标和任务,全面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加速实现农业现代化,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全国《农业科技发展纲要》,《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和省委、省政府对农村与农业工作的总体部署,特制定本《纲要》。
  一、农业科技发展的方针、目标与任务
  (一)农业科技发展的方针
  认真贯彻科教兴省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把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素质放在首位,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技术问题,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实现技术跨越,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根据科技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农业科技自身的特点,农业科技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既要充分发挥政府在农业科技发展中宏观调控的主导功能,强化支持,又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诱导作用,全面调动科技人员、企业、农民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加大我省现有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力度,促进我省农业的产业化、现代化。
  --先进适用技术与高新技术相结合。在加速先进适用技术大面积推广的基础上,加快发展高新技术,应用高新技术提升农业技术水平,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新兴产业提供技术支持。
  --重视基础性研究与解决实际技术问题相结合。既要注重农业应用基础性研究,增强科学技术贮备,提高学术水平,更要面向市场,结合农业生产实际,着力解决农业和农村发展中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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