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积极发展区域旅游。推动省内旅游区之间的协作配合,加强与国内外热点旅游区的联系合作,互通信息,客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形成跨地区的旅游联合,构筑覆盖全省、沟通国内、面向世界的旅游网络。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吸引国内外旅行社联合推介我省旅游产品,把更多的湖南景区、景点融入国内外旅游热线。
(五)广泛拓展旅游客源市场。大力发展入境旅游,在巩固台湾、港澳市场的基础上,不断扩大日本、韩国等近程市场规模,加快开拓欧美等远程市场。要把国内旅游市场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重点拓展沿海等发达地区市场,广泛与中西部省市联动交流。努力活跃省内旅游市场,进一步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效益好的企业开展奖励旅游。
(六)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加强全省旅游业发展和促销的整体策划,强化湖南旅游整体形象的定位和宣传。旅游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编制年度旅游促销整体方案和计划,组织开展重大促销活动。要广泛动员各方力量,把旅游促销和经贸、广电、会展、科普、文化交流有机结合起来,把旅游促销贯穿到交通、游览、住宿、购物、娱乐、宣传、教育等多个环节中去,不断开辟和创新旅游促销的方式、渠道和内容。在游客相对集中区域,设立公益性旅游宣传广告和导游触摸屏,免费提供规范化的湖南旅游宣传促销资料。
(七)全面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坚持从高、从严、从优、从细的原则,切实加强旅游行业管理。推动旅游区的全面净化、重点亮化、整体美化,积极创建全国文明旅游示范区(点)和优秀旅游城市。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在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等方面积极实施国家标准,争取我省国家4A、3A级旅游区(点)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大力整顿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旅行社、宾馆。旅游运输、导游等旅游服务领域的经营行为,旅游服务和旅游产品都要明码标价,坚决惩处欺客宰客、强买强卖、质价不符、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健全旅游市场监管机制,完善游客投诉处理程序,提高处理效率。强化岗位培训,严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就业准入和岗位考试制度,抓好导游词的创作和规范,培养一大批名牌、优秀导游。加快提高旅游公路、水上运输的规模和档次,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快速、舒适、环保、安全的专业旅游车、船。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旅游消费,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和科学的世界观,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严厉打击“黄、赌、毒”。
(八)认真做好旅游安全、卫生保障和资源保护工作。加强旅游区的治安报警、紧急救护、安全警示和消防设施的配套建设,完善治安和救援体系。建立完善旅游索道、车船等设施的安全责任制度,确保安全运行。切实做好重点旅游景区(点)和旅游城市的社会治安、交通疏导、运输安全、防火防灾、卫生防疫和紧急救援工作,确保旅游安全。加强旅游区环境监测,强化保护措施。加大游览过程中生态保护、文物保护知识宣传力度,引导提高游客保护意识。积极推动更多的重要资源申报世界历史文化遗产,提高保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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