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大中型旅游企业要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允许和鼓励外商、沿海企业和本地民营企业收购、兼并、租赁、承包国有旅游企业。加快政企分开、政事分离的改革步伐。支持和鼓励国有旅游企业实行产权多元化改革。推进旅游社团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旅游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各类旅游专业协会咨询服务、行业自律和市场中介作用。
(二)加快培育旅游骨干企业,大力发展中小旅游企业。鼓励、支持大中型旅游企业、中央驻皖及省属大型工商企业组建旅游集团,允许有关地区、部门、私营的旅游企业加盟,形成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龙头旅游企业。省会合肥和旅游资源丰富的市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组建旅游集团公司。黄山、九华山旅游集团公司要做大做强。放宽旅游业市场准入条件,广泛吸纳小企业参与分工协作经营。各类旅游企业要积极转换经营机制,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扶持和培育农民旅游服务组织。
(三)加强旅游运输企业建设。鼓励和支持我省旅游运输企业组建旅游运输集团或加盟全国性的旅游运输集团,提高旅游运输竞争力。对经营旅游运输的企业,各级财政应给予贷款贴息;对旅游涉外定点汽车免收或减收客运等有关附加费。
(四)全方位开放旅游业。鼓励通过资本、管理、技术合作等形式,开办旅游经营项目,加快旅游企业与国际接轨。大力推广国际先进的旅游开发方式\管理方式和服务方式,提高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大力鼓励和支持包括个体、私营在内的各种经济成分兴办旅游经济实体,投资开发旅游项目。加大对偏远贫困地区旅游资源开发招商引资力度。放手发展外商独资及中外合资旅行社,广泛吸纳国内外旅行社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拓展业务。
六、强化宣传促销工作,积极开拓客源市场
(一)旅游宣传促销工作要注意整体策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注重策划精品线路、黄金线路,有意识地培育名牌、创造名牌、宣传名牌。在宣传和创造名牌中,要突出文化内涵和地位,特别是要注重对著名景区(点)、著名人物、著名历史事件和著名历史遗迹的推介宣传。要加大“两山一湖”旅游宣传促销,加快推进“两山一湖”跻身全国旅游精品网络。今后每年都要组织一至两个高规格的旅游促销团赴国内外主要客源地促销。要加强与国内外重要客源地、有影响的旅行商、新闻媒体的联络,借助外力宣传促销。要实行“区域联动、行业联合、企业联手”的大旅游宣传促销方式,创新促销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内外促销活动,提高促销效果。要积极指导旅游企业制定正确的促销策略,建立有效的旅游促销机制,加大对外宣传推介。要进一步巩固发展港澳台、日本、韩国和新马泰等东南亚短程市场,努力开拓北美、欧洲、澳洲远程市场;进一步加强与周边省市的旅游合作,大力开发国内市场,实行资源互补、市场共享、互动发展,重点开发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闽东和京津等地区的客源市场,并加快启动华中、东北、西北、西南等国内中长距离客源市场;拓展以合肥为中心的省内客源渠道,形成东与长江三角洲相融合,北与京津、东北地区相联通,西与武汉、重庆、成都、西安等地相衔接,南与闽东、珠江三角洲地区相呼应的全方位市场格局。
(二)充分发挥政府在旅游促销中的推动作用。各市、重点旅游县(区)政府要加大对旅游宣传促销经费的投入。重点扶持发展一批上规模的旅行社,鼓励并支持有竞争实力的旅行社到省外、境外主要客源市场设立分支机构。赋予省驻海外各类办事机构旅游促销职能,争取国家驻外机构和企业帮助开展促销活动。积极同境外旅行社建立业务联系,发展旅游代理商,形成自己的推销网络。利用对外交往活动宣传促销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