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视旅游发展规划在旅游开发管理中的龙头作用,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和严格保护、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防止盲目开发、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破坏生态环境与景观。各地特别是重点旅游城市和旅游资源富集的地区,要按照全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两山一湖”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结合实际,抓住重点,突出特色,高标准地编制本地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以及旅游区的开发规划、项目建设规划、环境和生态保护规划。旅游规划与城市规划要相互衔接。要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坚决杜绝有规不依的现象发生。要设立重点景区项目专家组,省级以上风景区建设项目在立项前须经专家组评估,并由省计委、省建设厅、省环保局等有关部门会审后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加强旅游景区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明确旅游资源保护的目标和要求,确保旅游设施建设与自然景观、景区环境相协调。合理设计旅游线路,使旅游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旅游景区(点)内的污水、烟尘和生活垃圾处理,必须实现达标排放,重点风景区要创造条件实施以电代煤(柴)。逐步解决旅游景区(点)、旅游干线公路公厕不适应的状况。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不断提高绿化程度。突出抓好以松材线虫病防治为重点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防火工作,确保黄山、九华山等风景名胜区松林的安全。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重点旅游区和重要旅游线路沿线的农村生态环境建设。
(三)加快旅游产品开发。大力发展观光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加快开发文物古迹旅游、风俗旅游、生态旅游、商务和会展等特种旅游,建设一批具有旅游功能和价值的农场、茶园、果园及传统工艺作坊。规划建设省博物馆和合肥、黄山、芜湖国际会展中心、旅游商品集散地,以及徽文化、佛文化、青铜文化博物馆(主题公园)等一批文化展览设施;规划建设一批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旅游扶贫试验区。在省级旅游度假区中,择优申报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整合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文艺表演团体,兴建大型购物、娱乐、休闲设施和体育俱乐部。旅游景区(点)、宾馆和旅游城市要开展富有地方特色、多种形式的文艺演出和民俗表演活动。积极开展世界遗产、风景名胜区和历史文化名城的申报工作。加强对具有旅游资源价值的文物古建筑的保护。
三、加强建设;全面提升旅游接待能力和接待水平
(一)进一步改善旅游交通条件,构筑便捷的立体交通网络。加快建设宁西铁路西安一合肥段、沿江铁路铜陵一九江段,完成淮南线、皖赣线和宣杭线等扩能改造,加快旅游城市、景区火车站的升级扩建,增加停靠车次,增开重点旅游城市间的旅游专列。要充分考虑发展旅游经济的需要,建设国道主干线和南北贯通公路,形成贯穿全省东西和南北、联通周边主要经济中心城市和旅游景区(点)的高等级公路通道;加快干线路网改造,提高全省各市及县城到主要旅游景区(点)公路的等级水平,形成二级或二级以上技术标准的快速旅游通道网。加快重要风景名胜区与高速公路连接线的建设。加强现有机场扩建改造,完善配套系统,提高机场吞吐能力和适航水平,增加航线和航班密度。力争合肥、黄山机场早日对外国籍飞机开放,并创造条件增加国内航线、航班,特别是增加合肥、黄山至香港的航班密度。加强长江、新安江航道开发,改善池州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