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加强中小学校建设和管理,深入开展教育改革试验。“十五”期间,全省再验收55个普及实验教学县,等级学校建设继续取得进展,再建设35所左右一级高完中、200所左右一级初中、800所左右一级小学、200所左右一级幼儿园,作为基础教育示范学校。到2010年,全省中小学办学水平达到二级以上,综合办学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增、扩办一批特殊教育学校。学前教育得到快速发展。重视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加强场地建设和器材配备,保证必备的条件。到“十五”末期,县级以上中小学体卫艺设备设施配置达到省颁一类标准,乡镇中心校达到二类标准,其他学校达到三类标准。
深入开展农村教育综合改革,选择一些县、乡进行试验。要深入“农科教相结合”和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三教统筹”等改革,培养适应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和学校试行“绿色证书”教育。
14.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步伐。今后5--10年,我省必须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的领导,制定促进高中建设与发展的政策。走多渠道筹措经费的办学路子,加大投入、加快培养师资,逐步建立国家、社会、家庭合理分担高中阶段教育成本的机制。要科学规划高中阶段学校布局,每5--10万人口一般应设一所高(职)中或完中。“普九”基础较好的地区,可积极推进高初中分离办学。合理调整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可进行综合实验课程的试验,通过沟通、重组与整合促进优化配置,盘活现有教育资源,使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根据发展需要,改建、扩建、新建一批高中,并为学校今后发展留有余地。条件成熟的地(州、市)、县(市、区),逐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15.构建和实施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理顺课程教材管理体制。全面贯彻《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全省全面实施高中新课程计划。在有条件的地方,从小学三年级开始逐步开设英语课。到2003年,城镇小学基本开设英语课。组织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试点,2005年全省全面推开。
认真落实国务院提出的教材编写核准、教材审查实行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两级管理的规定。省教育行政部门对全省教材编写核准、教材审定和使用进行统一管理与协调,组织科研、教研单位和社会团体、学校、公民个人积极参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的开发,编写具有云南地方和民族特点的乡土教材。严格实行教材编审分开制度,提高教材编写质量。教材使用实行国家基本要求指导下的多样化。改革中小学教材指定出版和发行渠道单一的体制,试行出版、发行公开竞标制,保证教材质量,降低教材成本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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