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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委关于促进我省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省计委关于促进我省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2001〕112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省计委《关于促进我省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关于促进我省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

  随着我省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我省房地产业迅速发展。为了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住房供应体系,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加强我省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
  (一)房地产业是具有极强产业关联度的新兴产业,房地产业的稳定发展是保持全省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方面。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有赖于市场机制的完善及政府宏观调控的完善与到位。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强和完善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
  (二)要抓住当前个人住房消费稳步上升的机遇,因势利导,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建设。完善与我省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住房供应体系。各地要根据居民居住水平和家庭收入情况合理确定本地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及商品房开发建设的规模,重点发展经济实用、面积适中的公寓式住房和配套设施完备的住宅小区,降低住房成本,严格控制别墅建设,禁止占用风景区、旅游名胜区建设商品房。
  二、进一步发挥城市规划对房地产建设的先导作用
  (一)各地要加强城市规划工作,提高规划水平。要增强规划的先导性、科学性和权威性,避免因规划频频变动给房地产业发展带来人为的风险。各地城市规划部门要在做好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包括商业、居住、文教、行政、金融、工业等功能区划的城市控制性规划,合理确定城市功能区的布局。
  (二)结合我省推进城镇化进程要求,全面推行房地产的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和配套建设。加强新建住宅小区的规划设计和开发管理。鼓励发展有一定规模、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的现代化住宅小区;鼓励开发商连片开发;严格控制零星、分散以及单体楼建设;要通过小区、功能区规划,统筹安排项目建设。通过合作开发或股份制等办法,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配套,解决当前存在的零星和分散建设问题。
  三、强化房地产一级市场土地供给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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