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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外地办事处管理工作三个规定(试行)的通知[失效]

  二、主任任期目标考核制度
  办事处实行主任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任期为五年,可连任)。主任负责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并负责处理分管范围内的工作。需办事处确定的内部管理、经营、人事等方面的事项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主任每年要向政府办公厅作述职报告和办事处工作总结。
  对办事处主任任期内的考核,由政府办公厅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是办事处职能发挥情况,“办事”能力和实绩,包括:经济协作、联络服务工作情况;信息工作情况;办理政务和公务接待情况;完成政府交办任务等情况。二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所属单位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情况。三是内部管理情况;班子运行情况;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情况;财务运行情况和执行财务纪律情况。
  各办事处完成任务情况经考核记入办事处领导班子和主任任期内的政绩,并作为确定办事处目标管理和奖惩、使用干部的依据。
  三、工作检查评比制度
  办公厅对驻外地办事处的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和评比。各驻外地办事处对内设科(室)和事业单位,也要根据分工职责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考核的内容要明确公开,努力把定量和定性考核结合起来。
  四、会议制度
  (一)驻外地办事处主任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总结交流经验,研究部署工作。办公厅将根据需要安排一些业务片会和现场会,以推动工作。
  (二)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办事处涉及人事问题、内部管理、职能发挥、经营决策等重要事项。对工作计划、年度总结、干部聘任(解聘)、工作人员的选配、聘用(解聘)、工资待遇、编制、福利、人员调整和奖惩情况,房屋基建、车辆购置(处置)、住房和流动户口使用、附属单位经营承包事宜和较大的财务开支等问题,要经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五、办事处党、团、工会组织要按有关规定和驻地党、团组织的要求,抓好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健全组织生活制度,搞好办事处廉政建设。办事处纪检监察工作,由办公厅纪检组负责。设立党组的办事处,要按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设立专(兼)职纪检监察人员,负责办事处纪检监察工作。

      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外地办事处人事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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