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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级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规定

  (十)公路建设施工单位在天然河渠中提取施工用水和饮用水免收费用。各地电力部门对公路施工中用电要全力保障。
  三、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领导
  自治区高等级公路征地拆迁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高等级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及其他重要事项的协调工作。
  土地征迁的具体工作,在自治区土地管理局的组织领导下,由自治区高等级公路征迁办公室和各级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沿线各地(州)、兵团师(局)及各县(市)要分别成立相应的办事机构,各由一名领导同志负责,按照自上而下,统一政令,统一行动,分段负责,层层包干的原则,处理好土地征用全过程的协调服务工作,保证建设用地的按时划拨。
  四、本《规定》由自治区土地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       树木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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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单位│   结构特征     │  补偿标准(元)   │
├────┼───┼────────────┼────────────┤
│    │棵  │胸径20厘米以上    │ 20-30      │
│一般树木├───┼────────────┼────────────┤
│    │棵  │胸径5-20厘米    │ 10-20      │
│    ├───┼────────────┼────────────┤
│    │棵  │胸径5厘米以下     │ 5-20       │
├────┼───┼────────────┼────────────┤
│    │棵  │胸径20厘米以上    │ 60-100     │
│    ├───┼────────────┼────────────┤
│ 果木 │棵  │胸径5-20厘米    │ 40-60      │
│    ├───┼────────────┼────────────┤
│    │棵  │胸径5厘米以下     │ 20-40      │
├────┼───┼────────────┼────────────┤
│    │墩  │三年以下未挂果     │ 20-60      │
│ 葡萄 ├───┼────────────┼────────────┤
│    │墩  │三年以上已挂果     │ 60-100     │
├────┼───┼────────────┼────────────┤
│    │米  │砖、石结构       │ 60-80       │
│ 围墙 ├───┼────────────┼────────────┤
│    │米  │土质结构        │ 30-40      │
├────┼───┼────────────┼────────────┤
│    │座  │单棺          │ 300        │
│ 坟墓 ├───┼────────────┼────────────┤
│    │座  │双棺          │ 500        │
├────┼───┼────────────┼────────────┤
│ 搬家费│户  │城乡居民        │ 300        │
├────┼───┼────────────┼────────────┤
│ 搬迁 │元人月│统一安置过渡每人每月  │ 60         │
│    ├───┼────────────┼────────────┤
│ 过渡费│元/人│自建住房每人一次性补助 │ 200        │
├────┼───┼────────────┴────────────┤
│ 变压器│台  │按再安装价格补偿                 │
├────┼───┼─────────────────────────┤
│ 公路 │米  │按实际损坏程度补偿或修复             │
├────┼───┴─────────────────────────┤
│ 其它 │按照实际损失并参照有关规定标准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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