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化“九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纲要》的通知

  2010年,基本完善自治区信息化法规体系。
  四、实施步骤
  自治区信息化建设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循序推进”的原则,分二步实施:
  (一)“九五”期间,重点完成以下主要任务
  1、1997年---2000年,由自治区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自治区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制定规划任务中的法规、技术标准,协调和组织有关单位对13个数据库进行开发建设。
  2、由自治区邮电管理局负责建设自治区互联、互通的信息传输通道;由自治区广播电视厅负责组织有线电视网的建设。
  3、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和自治区信息办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完成政府办公决策服务系统。各委办厅局在统一规划指导下,完成本系统局域网和相应数据库的建设。
  4、由自治区财政厅和税务系统负责完成金税工程建设。
  5、由自治区公安厅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完成公安信息管理系统。
  6、由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负责组织各专业银行,完成自治区金融信息交换平台和金卡工程建设。
  7、由自治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乌鲁木齐海关、自治区经济信息中心组织有关单位完成金关工程建设。
  8、由自治区经济信息中心和自治区邮电管理局完成社会经济信息交换平台的建设。
  9、大力推广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辅助制造(CAM)技术和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MIS),完成重点企业的传统产业改造。
  (二)2001至2010年,建成覆盖全区地州、县(市)和主要乡镇、农牧团场的达到同期国内发展水平的信息网络系统,全面推进自治区信息社会化服务。到2010年,实现自治区信息化的奋斗目标。
  五、主要措施:
  (一)加大信息化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信息化意识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宣传信息化对促进人类社会发展、推动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作用,提高全民信息化意识,创造有利于信息化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组织建设,强化政府行政推动的力度
  各地州市、各部门都要建立由领导挂帅、专家参与、高层次的信息化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着重搞好本地区、本系统的信息化发展规划,做好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三)拓宽筹资渠道,增大信息化建设投入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