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乡、镇人民大会换届选举时间和代表名额的决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乡、
镇人民大会换届选举时间和代表名额的决定
(1998年8月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关于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的规定,全区乡、镇本届人民代表大会到1999年第一季度任期届满。现决定如下:
一、
各乡、镇应在1999年1月底前完成代表的选举,1999年3月底前召开新的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