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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失效]

  报价正负百分率±1%(含±1%)以内,得满分50分
  每增0.1%:扣0.5分
  每减0.1%:扣0.3分
  4、若参加投标的几家单位的投标报价均超出审定标底价±3%的范围,则暂不公布标底,并宣布休会。由评标小组全体成员讨论确定采用以下两种处理方案:
  (1)若评标小组三分之二成同意加大报价正负百分率的范围(最多不得超出±5%),则可按每增0.1%,扣0.5分,每减0.1%,扣0.3分,计算报价得分。
  (2)若评标小组三分之二成员不同意上述处理方案,则由市招标办重新复核标底,若标底无误,由投标单位重新报价后评标。若标底有误,则应调整标底价并重新开会评标。
  (二)投标工期:10分
  1、标底工期即国家定额工期;
  2、重点工程成因情况特殊,工期特别紧迫的,经市招标办批准,可将建设单位的要求工期作为标底工期;
  3、投标工期等于标底工期,得基本分6分。
  (1)若投标工期〈标底工期,每多10天扣0.5分;
  (2)若投标工期〉标底工期,每缩短10天增0.5分;
  投标工期最高得分不超过10分
  (三)施工组织设计:10分
  分十个分项内容考核,每项1分。
  1、施工布置:周密、合理           1分
         一般            0.5分
         欠详,不合理          0分
  2、进度计划及措施:科学合理、措施得当    1分
            合理、措施一般    0.5分
            不合理          0分
  3、施工方案:先 进             1分
         可 行           0.5分
         不合理             0分
  4、质量保证措施:可 靠           1分
           需补充完善       0.5分
           不可靠           0分
  5、平面布置:合 理             1分
         欠合理           0.5分
         不合理             0分
  6、主要材料、构配件计划:合 理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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