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明年春季绿化季节,各城市要积极行动起来,掀起一个城市绿化的高潮,力争在自治区成立四十周年大庆之时,使我区城市绿化面貌有一个明显的改观,绿化建设取得一个阶段性的成果。
(一)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由主管领导挂帅,制定出本城市绿化建设阶段性目标,并与各有关单位签订绿化目标责任书,绿化达标责任书,层层落实绿化任务,每年要进行一次检查。要对在城市绿化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绿化任务、行动不积极的,要按
《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批评和处罚。
(二)动员全社会参与,开展全民绿化。全民义务植树要做到规范化、基地化、科学化、制度化,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尽责率要达到85%以上,不仅要在植树数量上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而且要加强护理,提高树木的存活率。
(三)以薄弱环节作为突破口,狠抓城市绿地建设。首先是对城市公共绿地建设加大投入,努力提高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其次是对已建成的居住区的绿化进行检查,未按规划建设绿地的要监督建设单位限期完成,限期仍未完成的要对建设单位进行处罚;第三要监督检查单位庭院绿化,对有空地尚未绿化的单位要督促完成并给予技术指导;第四要搞好城市周围环境绿化,根据不同需要及时营造防护林、风景林,改善城郊的环境。
三、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水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按照国家建设部的要求和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建设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区开展创建园林化城镇的决定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城市要积极行动起来,把创建园林城市活动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绿化达标创优的专门工作机构,制定创建园林城市的实施方案和措施,落实人员、经费。要把创建园林城市作为近期工作目标和远期工作方向,对照园林城市标准找差距,确立创建工作的主攻目标,突破一点,带动全局,在近期取得阶段性成果,促进城市绿化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各城市要精心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并将城市绿化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出分期实施计划。编制城市绿化规划要从各城市的实际出发,体现地方特色,合理布局绿地系统,还要根据防治环境污染、风沙灾害的需要,设置不同类型的防护绿地。在城市绿化规划实施中要加大投资力度,高水平、高质量建设城市绿地,增加城市公共绿地面积,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建设中要严格控制规划预留的绿地,切忌随意占用规划绿地搞其他建设、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短期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