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省建委负责审批初步设计的小型地方项目范围
一、水利工程
水库、库容三千万立方米以上;
自流灌溉工程:受益面积河西地区十万亩以上;河东地区五万亩以上;
提灌工程:受益面积五万亩以上;
其他水利工程(包括江河治理):总投资一千万元以上;
二、钢铁工业
钢铁联合企业:年产钢五百万吨以上;
特殊钢厂:年产钢三万吨以上;
独立炼铁厂:年产铁五万吨以上;
独立铁矿山:年产铁矿二十万吨以上;
其他黑色金属工业:总投资在一千万元以上;
三、有色金属工业
镍联合企业:年产金属镍三千吨以上;
其他重金属联合企业:年产金属五千吨以上;
采选厂:
砂矿:年采选矿石五十万吨以上;
脉矿:年采选矿石十万吨以上;
氧化铝厂:年产氧化铝三万吨以上;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电解厂:年产有色金属三千吨以上;
有色金属加工厂:年加工材料二千吨以上;
其他有色金属工业:总投资在八百万元以上;
四、煤炭工业
煤炭矿区:年产原煤一百万吨以上;
矿井:年产原煤二十一万吨以上;
洗煤厂:年产洗精煤二十万吨以上;
其他煤炭项目:总投资在八百万元以上;
五、石油工业
油气田开发: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炼油厂:年加工原油三十万吨以上;
跨省长距离输油(气)管线:均为大型项目;
其他石油工业:总投资八百万元以上;
六、化学工业
合成氨厂:年产合成氨二万吨以上;
硫酸厂:年产硫酸五万吨以上;
烧碱厂:年产烧碱五千吨以上;
纯碱厂:年产纯碱二万吨以上;
磷肥厂:年产磷肥十万吨以上;
乙烯厂:年产量一万吨以上;
化学纤维单体:年产单体三千吨以上;
合成橡胶厂:年产量三千吨以上;
塑料厂:年产量五千吨以上;
橡胶轮胎加工厂:年产量十万套以上;
农药厂:年产农药二千吨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