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调整
深化改革进一步促进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1998年6月20日 青政〔1998〕42号)
省体改委、经贸委等部门拟定的《关于加快调整深化改革进一步促进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加快调整深化改革进一步促进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
多年来,我省流通工作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为繁荣市场,保障供应,稳定物价,促进发展做出了显著成绩。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出现了许多不适应的情况,流通领域的问题日益显露出来。为了尽快改变这种状况,使流通产业更好地适应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促进资源开发和经济振兴,根据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全省经济发展战略的要求,必须进一步对流通产业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和改组,促进流通产业不断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根据全省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为完成第二步战略目标,开始实施第三步战略目标,当前和今后五年流通工作肩负着重要职责,处于一个非常关键的时期。全省流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进一步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按照建设大市场,搞活大流通,发展大贸易的要求,对流通企业进行战略性调整和改组,调整和优化流通产业结构,培育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适应省情,具备特色和优势的内外贸经济。继续培育特色商品市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推动流通产业迈上新台阶,使之进一步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充分发挥流通在国民经济中的先导作用,为全省经济快速、稳定、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主要目标任务是:通过结构调整和深化改革,使流通产业结构日趋合理;围绕构筑以资源开发和资源加工为主体的特色经济组建一批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具有综合功能的大型商贸企业集团;经过今明两年的努力完成中小企业改制任务,放开搞活中小型企业,遏制流通企业效益下滑,亏损增加的势头;再经过两三年的努力,初步建立起具有青海特色,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商品流通体系,基本摆脱困境,逐步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二、大力调整和完善流通产业结构
针对我省国有流通企业战线长,摊子大,布局分散,包袱重,效益低下的实际,要对流通产业进行战略性调整和改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