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在距道路二百米范围内,进行爆破作业时,须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爆破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第四十六条 在道路上组织大型文娱、体育活动时,应事先取得公安机关的同意,按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
第四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占用道路作临时停车场,确需占用时,须经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批准。
第八章 处罚
第四十八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行为,除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外,按本办法规定处罚。
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一)在道路两侧砍伐树木、维修电杆、电缆或进行其他作业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的;
(二)驾驶无牌证车辆的;
(三)未经批准私自设立检查站的;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按公路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罚外,还要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一)不按规定在道路上组织大型文娱、体育活动的;
(二)不按规定在道路上设置停车场、存车处的;
(三)拖拉机改轮、调速的;
(四)在道路上引水或将冰雪撒在车行道上的。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员服用镇静、兴奋、麻醉药物后驾驶车辆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可单处吊扣三个月以下驾驶证。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员不按规定试车的,处三十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可单处吊扣二个月以下驾驶证。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十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可单处吊扣一个月驾驶证:
(一)违反货运汽车载人规定的;
(二)实习驾驶员违犯规定驾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