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通讯:已通电话行政村比重达70%以上,温饱值为50%,权数为2。
6.保障与安全
(15)保障:享受五保户人口占应享受五保人口比重达90%以上,温饱值为50%,权数为4。
(16)万人刑事案件发案件数不超过5件,温饱值为5件,权数为4。
(二)小康乡、村量化指标及温饱值和权数。
1.农村人均纯收入达1100元,温饱值为300元,权数为30。
2.人均动物性食品消费量分别为30和35公斤,温饱值为10公斤,权数为13。
3.砖土木、砖木和钢混结构住房比重分别为85%和90%,温饱值为43%,权数为12。
4.电视机普及率分别为85%和90%,温饱值为1台/百户,权数为12。
5.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都为8年,温饱值为6年,权数为9。
6.安全水普及率分别为90%和95%,温饱值为50%,权数为5。
7.享受五保户人口比重都为95%,温饱值为50%,权数为8。
8.已通汽车行政村比重乡为90%,村通汽车,温饱值为50%,权数为6。
9.按户计算人均纯收入达1100元的户所占比重乡、村分别为90%和95%,温饱值为5%,权数为5。
(三)小康户量化标准和权数。
1.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100元,权数为45。
2.人均动物性食品消费量达40公斤,权数为15。
3.住房达到砖土木、砖木和钢混结构水平,权数为18。
4.有电视机,权数为10。
5.劳动力平均受教育程度达9年以上,权数为12。
五、评分方法
对小康建设进程的监测和考核主要采取综合评分法。即先计算每个单项指标的实现程度和分值,然后将每个单项指标的分值相加,得出综合分值,即为该县(市、区)乡、村、户小康的综合评分。
单项指标的实现程度及分值的计算公式为:
某单项指标的实现程度=该指标的实际达到值-温饱值该指标的小康值-温饱值×100%
某单项指标的实际得分=该项指标的实现程度×权数
综合分值=各单项指标的实际得分之和
根据对县、乡、村、户小康指标的综合评价和考核,小康综合评分达到85分以上,80%的乡镇达到小康标准即为小康县(市、区);小康综合评分达90分以上,85%的村达到小康标准即为小康乡(镇);小康综合评分达到95分以上,90%的户达到小康标准即为小康村。
小康县必须以省定16项指标为标准,乡村户小康标准可在省定指标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指标,但不得取消难度大的指标,或减少其权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