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以上各级领导干部是依法行政的关键,执法要懂法,要带头学习,多学一点,要把学习
行政复议法和学习
行政诉讼法、
国家赔偿法、
行政处罚法结合起来,确立严格依法行政的观念,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克服“怕麻烦”,“怕暴露出问题影响政绩”,“怕追究责任”等模糊认识,为全面、正确地贯彻实施
行政复议法打好思想基础。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县以上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要在本级政府或者本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本地方、本部门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在省政府领导下,省法制局要在七、八月份相对集中力量,抓好对省政府各部门、各地市县(区)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及具体从事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重点培训。
学习、宣传、贯彻
行政复议法是件大事,各有关方面要密切配合、分工负责、形成合力。省司法厅、普法办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复议法,作为今年下半年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依法治省活动。组织社会各方力量,采用标语、墙报、座谈、报告、广播、电视、报刊、文艺等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9月,在全省开展行政复议法宣传月活动。9月1日,组织省政府各部门在新城广场开展行政复议法宣传咨询活动。与此同时,全省各大中城市,也要开展街头宣传咨询活动。省电台、电视台、陕西日报等新闻单位,要集中时段,开辟专栏,宣传普及行政复议法律知识。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熟悉行政复议制度,学会运用
行政复议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了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实施
行政复议法的领导,省政府成立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全省的贯彻实施工作。各地、市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对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作出全面安排。